教字〔2020〕48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做好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推荐准备工作,现就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与遴选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各二级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
3.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候选推荐专业,具体后期推荐情况以省上文件要求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为提高我校一流专业建设水平,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业信息的整合、凝练、申报工作。
1.各二级学院务必准确把握教育部“双万计划”的具体要求,组织申报专业材料论证和评估,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2.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经过三年建设期须达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附件1)。
3.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流专业培育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建设实施规划》(模板见附件4)及支撑材料(正反面不超过50页)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609661872@qq.com。
联系人:董蕊 电话:029-62976678
附件:1.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
2.“一流专业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3.“一流专业培育项目”信息采集表
4.“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建设实施规划模板(含排版格式)
教学科研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