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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1〕21号

各二级学院(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已全部结束,为做好本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学生所选课程成绩经补考仍不及格(三门课程以内者),一律实行重修。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课程门次不限,但学生不得重修已及格的课程。

二、重修形式

重修分为自学重修、插班重修、单独成班重修三种形式。

三、办理程序

1.重修学生于2021年3月24日11:00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并将申请交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

2.各二级学院汇总补考后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于2021年3月24日16:00前上报教学科研处教学运行中心;

3.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逐一审核其课程是否需要重修,如学生需要重修,二级学院教务老师需根据重修学生上课时间合理安排重修课程上课时间;

4.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整理汇总,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重修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3月26日16:00前上报教学科研处教学运行中心;

5.教学科研处汇总全校重修学生,审核重修学生申请表盖章后下发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下发重修学生,学生根据重修申请表上课时间按时上课。

四、重修考试

1.单独成班重修课程考试由教学科研处统一安排;

2.插班重修课程考试随插班上课班级一同参加期末考试,若重修插班生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人其它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正常课程的考试,重修课程需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应缓考手续,该重修课程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后随该重修课程补考安排参加考试;

3.自学重修课程需参加期末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办统一安排考试地点,若自学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人其它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正常课程的考试,重修课程需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应缓考手续,该自学重修课程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后随该重修课程补考安排参加考试。

五、重修成绩

1.重修成绩应与期末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严格区分,故重修成绩须按课程归属单独汇总上报教学科研处教学运行中心;

2.单独成班重修课程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按正常考试成绩要求提交成绩单。

六、注意事项

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教学科研处留存一份,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学生留存一份;

2.对于补考后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达到一个开设班人数(按60人计)的课程,课程归属单位可单独申请开设重修班,教学科研处负责审核,安排重修课程课表。

3.不够单独成班条件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安排插班重修;

4.重修学生如上课时间冲突不能参加重修课程,可申请自学重修,需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登记表》上标注“自修”,并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重修汇总表》中“是否自学重修”一栏填写“是”;

5.重修课程安排后,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要求进行授课;

6.单独成班课程于第五周开始上课,插班重修课程,确认好上课时间和插班班级即可上课。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上报数据纸质版需领导签字盖章,具体工作指派专人负责;

2.对相关信息汇总要准确无误;

3.各二级学院对提交的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4.如有特殊情况,请附说明,并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科研处领导签署意见。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登记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重修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