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学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董蕊
电话:029-6297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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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