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0〕12号
各二级分院(部):
为及时总结我校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根据我校《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培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西财行知〔2018〕5号),决定组织开展对2017年立项的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通过验收,落实项目预期目标,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对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见附件2)查找差距和不足,以完善下一步一流专业项目建设工作的规划与设想,为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做好准备。
二、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我校2017年立项的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金融学、会计学。
三、验收程序
验收主要分为分院自查验收和学校检查验收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分院自查验收。
项目所在分院提交验收报告前,须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自查验收可对照建设实施方案及项目建设情况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1)。
(二)学校检查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据此提出专业建设下一步的改进意见。因金融学和会计学已经被教育部备案确认为省级一流专业,故不对专业建设提出结论性评定,专家评审意见只作为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指导。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项目所在分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及一流专业项目建设规划工作。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1),并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等;
2.一流专业项目建设规划材料(参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送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
电子版发送至609661872@qq.com。
联系人:董蕊 联系电话:029—62976678
附件:1.“一流专业培育项目”验收报告
2.“一流专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模板(含排版格式)
教学科研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