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0〕21号
各二级分院(部):
根据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0〕2号)精神,为总结我校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学校将举办首届省级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我校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为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培育良好环境提供条件保障。
二、工作原则
评比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教学单位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教学研究和实践总结相结合、创新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总结与推广相结合。结合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实事求是反映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
三、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二)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形式
每个教学单位在内部遴选的基础上可以推荐优秀案例(项目、资源)至学校。
学校组织专家对于推荐作品进行遴选,按照推荐名额择优进行推荐上报。
(二)内容要求
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三)成果形式
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四)材料要求
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模板,包括标题、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于2020年5月21日前报送《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联系人:董蕊 联系电话:029—62976678
邮箱:609661872@qq.com。
附件:2020年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教学科研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