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0〕112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发现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教学科研处联合教师发展中心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第9-10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授课教师(含专职及兼职教师)。
二、观摩课课表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主讲教师 |
教室 |
讲授内容 |
11月2日 (第9周) |
周一1-2节 |
高等数学 |
路铁牛 |
2403 |
导数、偏导数 |
11月4日 (第9周) |
周三5-6节 |
形式与政策 |
钟晓旭 |
1318 |
脱贫攻坚 |
11月5日 (第9周) |
周四1-2节 |
公共关系学 |
任莉莉 |
2318 |
公关调查 |
11月6日 (第9周) |
周五5-6节 |
广告设计基础 |
丁蕾 |
1320 |
图形设计与实践 |
11月9日 (第10周) |
周一5-6节 |
财政学 |
郭露露 |
2302 |
中国税制 |
11月12日 (第10周) |
周四3-4节 |
财务管理原理 |
何亚雯 |
1102 |
财务杠杆 |
可根据观摩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鼓励跨专业观摩。
三、观摩要求
1.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听课教师提前10分钟进教室签到,请勿中途离场。
3.请听课教师自行打印《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见附件),观摩结束后,填写完整,现场回收存档。
4.鉴于存在个别教师时间冲突的情况,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并签到(11月13日前),其余教师请按照安排听课。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代课教师参加听课、交流。提倡教师跨学院、跨教研室观摩听课。
附件: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学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