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5〕6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西财行知教〔2023〕16号)要求,现开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及记载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4级专升本在校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自行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进行学分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进行认定审核,审核工作完成后,须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公开渠道公示学分认定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审定。公示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须将《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附件2),经审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2025年9月10日—9月25日
2.学院审核:2025年9月26日—10月24日
3.学校审定:2025年10月28日—11月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教学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组成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小组,确保学分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在学分申报、认定、管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参照考试作弊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分认定必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西财行知教〔2023〕16号)中认定标准认定。
3.认定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在青果教务系统按两档制(合格或者不合格)录入“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结果,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
4.各二级学院需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本学院负责“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结果录入工作的人员信息报教务处。
5.“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结果录入时间为11月6日—11月14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录入权限。
6.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归档留存。
五、认定项目补充说明
1.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参与项目若已通过省级立项且完成结项,可参照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三等奖标准认定相应学分。
2.专业技能证书:学生获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GRE 和 GMAT 等国际化考试证书,每一项可认定1学分,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3.学生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线上培训”或同等形式经教务处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可参照专业技能证书项目认定相应学分。
附件:1.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