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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网上申请、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66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重修课程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24〕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学期重修网上申请、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学生所选课程成绩经补考仍不及格,一律实行重修。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课程门次不限,但学生不得重修已及格的课程。

二、重修形式

重修分为自学重修、插班重修、单独成班重修三种形式。

三、重修申请、选课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1:00

选课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00-10月15日15:00

四、办理程序

(一)插班重修

1.登录“喜鹊儿”APP,进入“全部服务”页面;

2.在申请时间内进入“重修申请”页面;

3.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勾选后,点击申请;

4.在选课时间内进入“重修选课”页面;

5.选择对应课程,点击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

6.选择对应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

7.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8.显示“提交成功”即重修填报完成。

(二)自学重修和单独成班重修

自学重修和单独成班重修学生只需完成重修申请即可,不需要重修选课。

五、重修听课证

学生完成重修申请、选课后,经各学院(部)审核无误后,按学生归属在系统打印听课证。

1.听课证要求:

打印选择格式二(相应课程/环节),如听课证上无学生照片或者照片不清楚,要求学生在右上方照片栏中张贴一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由各学院(部)统一在照片左下方盖章后,统一报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出示听课证;

(2)需持学生证和重修听课证参加考试;

(3)重修听课证不得转让;

(4)重修听课证过期作废;

(5)此证需经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查盖章及教务处盖章后方可生效。

六、重修考试

1.单独成班重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插班重修课程考试随插班上课班级一同参加期末考试,若重修插班生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人其它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正常课程的考试,重修课程需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应缓考手续,该重修课程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后随该重修课程补考安排参加考试;

3.自学重修课程需参加期末考试,需由二级学院(部)根据情况确认学生考试地点,若自学重修课程的考试与本人其它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首先保证正常课程的考试,重修课程需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应缓考手续,该自学重修课程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后随该重修课程补考安排参加考试。

七、重修成绩

各任课教师需在系统完成重修成绩录入,要求与期末考试成绩相同。

八、注意事项

1.重修申请和重修选课分不同时间段,重修学生请务必在各时间段内操作相关流程;

2.重修选课尽量选择本学院内班级上课;

3.自学重修学生成绩录入人由各学院(部)提前报教务处,以免影响成绩录入;

4.对于补考后成绩不及格学生人数达到一个开设班人数(按50人计)的课程,课程归属单位可单独申请开设重修班,教务处负责审核,安排重修课程课表;

5.重修课程安排后,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要求进行授课;

6.请务必按照要求在系统完成网上申请、选课,避免出现成绩无法录入的情况,如有问题请于10月10日-10月15日上班期间到行政楼119办公室办理;

7.请务必按照系统选课班级跟班考试,以免影响成绩;

8.如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请、选课,影响考试成绩,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

9.补修学生直接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课程补修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至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由各学院(部)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补修汇总表》报教务处统一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