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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 《国家安全教育》两门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61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使用工作的通知》(陕教材办〔2024〕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14号)三个文件精神,经研究讨论,决定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教育》两门课程,具体的开设计划通知如下:

1.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设置为公共必修课,16学时,1学分,第5学期开设,本学期为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及2024级专升本学生开课。

2.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设置为公共基础课,16学时,1学分,第1学期开设,本学期为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开课。

3.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教师集体备课,认真研读教材,编写课程大纲,结合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撰写课程教案,设计教学课件,研究学习评价方案,制定过程性考核细则,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

4.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专项教研室,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项培训活动。

5.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广泛调研,积极联系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为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提供保障条件。

6.由教务处负责对教学系统的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加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教育》两门课程,编写课程代码,安排上课班级。

7.由教务处负责进行教材征订,根据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发挥教材的培根育魂作用,用好教材。

8.教务处要加强质量保障监控,教学督导负责教学过程中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性和敏感性,提高教学效果。

9.课程开设计划:

(1)9月30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完成课程大纲初稿,并提交给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2)《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第7周(10月14日)开课,其中理论课时10学时,实践学时6学时,理论课时采用网络教学形式,分3个批次开设,经济与统计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批次,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及体育教学部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二批次,会计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三批次,实践教学环节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实践基地参观学习。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第7周(10月14日)开课,采用网络教学形式,分4个批次开设(2022级本科和2024级专升本各2批次),会计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和体育教学部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一批次,管理学院和经济与统计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第二批次,会计学专业2024级专升本学生第三批次,经济与统计学院、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以及财管专业2024级专升本学生第四批次。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