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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2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45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行知教〔2023〕3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以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其余支撑专业构成,群组专业数不超过5个,鼓励跨学科、跨学院(部)组建。

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专业群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是省级或国家级一流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申报时需明确专业群的名称和组成,确保专业群定位准确,组群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和就业相关度较高。

2.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3.专业群应紧密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范,与行业企业合作基础良好。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建设内容

1.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专业群所面向的特定领域,明确各专业之间的依赖关系,深入分析专业群内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共性与差异性,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群核心课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内容确定课程内容,形成公共平台与多个专业方向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以保证专业群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的“平台”课程和实现不同专业(方向)人才分流培养的“模块”课程为主要形式,按照由简单到综合、由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通过课程群的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凸显专业群的适应性,发挥专业群在拓展新专业(或专业方向)方面的集群优势。

2.实训体系建设

针对专业群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分类组建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内容的系列化建设,形成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3.教学团队建设

根据专业群教学的需要,整合专业群相关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发挥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教师的优势,通过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团队合作机制,打造一支具有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双师型”专业群教学团队,提升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满足专业群各专业教学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

4.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围绕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校企之间搭建信息化平台,将企业的资源引入教学,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群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发虚拟仿真项目实验,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益。按照核心课程群与专业相关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建设由优秀数字化媒体素材、优秀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式专业群教学支持系统,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实现信息化教学资源在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四、申报、考核与验收

1.教务处组织申报专业群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为专业群核心专业负责人,核心专业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牵头申报。

2.各专业群建设项目应参照《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标准》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制定分年度建设目标,措施具体,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间、完成标准、标志性成果等,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专业群建设实行定期检查验收制度,根据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各专业群开展年度自评,形成年度建设自评报告报教务处。

4.建设期最后一年,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专业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标准》为依据,以标志性成果为主要观测点。

五、其他要求

1.专业群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经费为每年度6万元,专款专用,分年度划拨。年度经费依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拨付,如年度建设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课程建设项目并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2.以核心专业牵头填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8月10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71116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一式两份)开学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专业群建设为契机,整合专业教育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联系人:党星 电话:029-62976678

附件:详见工作群

    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