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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卷评估校评阶段抽调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4〕17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2024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估的通知》(教字〔2024〕11号),在各学院(部)自查工作结束后,将进入校评阶段,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将于4月15日--5月6日组织专家从各学院(部)各专业、各年级抽取相应试卷进行评估,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试卷评估抽调试卷名单”。

二、送交试卷的时间、地点

送交时间:4月15日

送交地点: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行政楼117。

联系人:王小宁,电话:62976806。

三、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送交抽查的试卷,应按照规定注明所在学院和班级;

2.下列材料须和试卷同时提交:

(1)空白样卷;

(2)参考答案;

(3)成绩单;

(4)试卷分析报告;

(5)课堂教学手册 ;

(6)考场签到表。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王小宁联系。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试卷评估抽调试卷名单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