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68号
各二级分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提高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现将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可以采取分散和集中两种形式进行。
1.对集中形式实习的由各分院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报教学科研处教学服务中心备案。
2.对采取分散形式实习的要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以确保实习任务的完成。各分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
三、实习要求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应经常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2.学生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写好实习报告。
3.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实习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须按照实习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对违反学校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或批评教育;或停止毕业实习,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四、实习考核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鉴定和毕业实习报告两部分综合评定(实习单位鉴定和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实习单位鉴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由实习单位相关部门给予评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实习报告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由指导教师审阅评定并签字。
五、实习时间
实习期为6周,各分院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安排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1-8周之间。实习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
六、实习材料归档
学生返校后,将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给所在分院,由各分院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上交的相关实习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其他
1.各分院应根据本分院工作安排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交教学科研处教学服务中心。
2.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报告于2020年5月8日前交教学科研处教学服务中心。
3.所有表格、资料均用A4纸打印。
4.各类表格均可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首页“公共下载处”处下载。
教学科研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