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陕西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陕教疫控组发〔2020〕19号)以及学校实际,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校寒假安排和明年春季学期开学计划,切实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中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我校寒假和2021年春季学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暨开学工作,有序组织师生错峰离校,确保新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二、期末考试安排
按照师生错峰离校的要求,全校7580名学生在2020年11月13日—2021年1月17日期间,完成各门课程考试并分散离校。
1.2017级学生在2020年11月13日—12月18日期间,根据各学院教学安排,分别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相关准备工作后分散离校。
2.2018级学生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分散离校。
3.2019级学生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分散离校。
4.2020级学生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分散离校。
5.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阅卷、评分、考试成绩登记等工作。
三、实习安排
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期为6周,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1-8周之间。实习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5日。
毕业实习原则以西安市内和校内集中实习(实训)为主。
1.对集中形式实习的由各学院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报教学科研处教学服务中心备案。
2.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做好备案,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以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
3.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各学院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实习地区和实习方式,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
四、妥善部署寒假和春季教学计划
教学科研处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将寒假和春季学期教学科研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开学后线上、线下教学准备工作,努力推动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运行。
(一)若疫情可控,做好线下教学正常运行:
根据2020-2021学年教学运行日历工作安排,学生2021年2月27日、28日报到,3月1日开课,做好教学计划安排,统筹教学、科研等工作部署,制定新学期教学及相关工作运行方案。
(二)若疫情严重,做好线上教学正常运行:
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各专业2017、2018、2019、2020四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运行,做如下预案:
1.2017级(2021届)各专业学生(1981人):
(1)毕业实习(实训):2017级学生根据毕业生实习(实训)计划安排,在指导教师线上指导下于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及总结。
(2)毕业论文(设计):2021届毕业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计划安排,在指导教师线上指导下于2021年4月25日前定稿;组织毕业生5月17日-5月30日之间进行线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毕业生补(清)考工作。
2.2018、2019、2020三级在校生教学工作安排:
(1)全校各专业计划开设377门课程,其中2018级开设187门,2019级开设134门,2020级开设65门。开设课程1092门次,24门次课程尚未聘任到任课教师,52门次课程不能线上授课(实操、软件系统)。
(2)各教学单位统筹做好线上开课计划制定、线上教学准备,并结合实际,统筹资源,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线上教学水平,同时做好线下教学准备。
教学科研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