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维护毕业生的权益,现启动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下列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一、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2021届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评定实行三级审核体系:二级学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科研处)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一)审核依据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财行知教〔2017〕27号)的规定执行;
学位资格审核依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西财行知学位〔2020〕2号)、《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西财行知学位〔2021〕1号)的规定执行;
学生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内成绩为准。
(二)审核内容及要求
依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财行知教〔2017〕27号)、《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西财行知学位〔2020〕2号)的规定,各二级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评定工作。
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和条例规定,从德、智、体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中有异议的问题,请附书面报告和本学院意见送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科研处)。
二、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通知为准)
(一)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各专业毕业审查方案,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并于5月6日(第十周周四)前完成本学院第一轮毕业、学位资格审核(不含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每一名毕业生对初审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二)各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组应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于6月4日(第十四周周五)前将本学院审议通过的毕业、学位审查结论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科研处)。
(三)6月22日(第十七周周二)将毕业资格审查结果和学位评定结果呈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批准后,学校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教育厅。
三、总体要求
(一)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二)各学院和具体经办人员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准确地做好毕业生材料的统计、分类和核对工作,重要的毕业材料必须经学生本人认可,以确保材料全面、详实、准确无误。
(三)审核结果确定后,各学院要组织安排学生在资格审查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做好结业生和未获得学位授予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以下审核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4日之前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科研处)。
(一)**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授予情况备案表
(二)**学院2021届毕业生结业名单
(三)**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工作群下载)
教学科研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