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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总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第二期(总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三、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3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www.uucps.edu.cn)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参加培训(学习卡发放见附件3,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培训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共24学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除网络学习外,请参训学员完成自学相关内容(详见附件4),并注册“学习强国”平台,至少完成500积分。

五、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督促学员保证学习进度,确保培训有序推进。请于10月27日前务必将发展对象参训学员名单(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办公室(行政楼301室),电子文档之前已发送。

2.参训学员要妥善协调好工作、学习、生活等事项,确保高质量完成网络培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未取得培训电子证书的学生视为培训不合格,其余学员根据在线考试成绩和心得等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培训合格者准予结业,学校党校审核并颁发结业证书。

3.严格执行和落实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21年第二期(总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

附件2:2021年第二期(总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3:行知学院发展对象培训10班学习卡发放表

附件4:2021年第二期(总第9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自学内容

附件5:操作手册(大学生网络党校)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