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期(总第13期) 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来源: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13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解,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帮助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且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学员自学等方式灵活进行,共30学时。

1.集中授课(18学时)。主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6个专题,每个专题3学时。

2.实践教学(6学时)。行知学院党校集中组织发展对象观看专题纪录片、红色影片,聆听云党课,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优秀事迹宣讲等实践锻炼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3.自主学习(6学时)。原则上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教材内容作为发展对象结业考试内容出处。同时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西财大先锋”微信服务号开展线上学习,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平时考勤情况(20分)、撰写心得体会(20分)和结业考试(60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均合格后方可结业。结业考试由西安财经大学党校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于11月9日中午12:00-13:30,培训考核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不得发展入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业:

(1)无故缺席缺勤1次或事假缺勤2次(含2次)的;

(2)结业考试成绩、考勤成绩、撰写心得成绩中有任何一部分成绩未合格的。

六、培训要求

1.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第一标准,根据本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统筹规划党员发展工作。请于10月24日前将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行知学院党校,纸质版经书记(二级学院以党总支汇总进行上报)签字后报行知学院党校办公室刘老师处(行政楼209)。

2.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培训内容撰写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安排专人报送至行知学院党校(报送时间11月9日上午10:00前)。行知学院党校结合考勤和心得情况,审查学员结业资格,11月10日,将学员考勤和撰写心得成绩报送西安财经大学党校,同时报送电子版优秀学员学习心得3篇,将在西安财经大学“智慧党校平台”专栏展示。

七、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党校开具培训证明,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