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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9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0〕76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陕政发〔1993〕69号)文件精神,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为了做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前期准备工作,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了鼓励全校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切实搞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

二、评奖范围、重点及要求

(一)评奖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的并经实践检验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直接产生显著效益的物化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奖励重点:

符合学校转型发展方向、理念先进、改革力度大、创新性强、成效显著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经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质量工程”的项目和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3.其他要求详见《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如申报一等奖申报要求在符合学校申报基础上还需参照往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的条件

(一)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主要完成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应有2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在相应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四、成果奖励

(一)2020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名额,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五、申报材料

2020年10月15日前,请各部门将《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9661872@qq.com。

联系人:董蕊 电话:029-62976678

六、其他说明

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总结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报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附件:1.XX学院(部)XX年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学科研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