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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1〕92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西财行知评〔2012〕3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2021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评估内容

评估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规范性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等方面。

三、评估依据

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西财行知评〔2012〕3号);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西财行知教〔2010〕32号)。

四、评估时间

2021年9月17日—11月20日。

五、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专家组

组长:校锐

副组长:杨殿学、张阿维、刘润芳

成 员:刘润芳、杨孝安、田惠琴、阮怀堂、张天宇

专家组按照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注重质量、注重管理的原则,对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依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西财行知评〔2012〕3号)进行量化评分。

(二)各学院成立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小组

组长:各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各学院系主任(5-7人)

专家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六、评估方式与过程

采取校内评估与校外评估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自评(9月17日—10月15日)

各学院按照《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西财行知教〔2010〕3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并提交“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和“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与质量分析报告”(以专业为单位)。上述两个材料将作为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评工作的主要依据材料。鼓励各学院在自查自评过程中,充分展示创新举措、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等内容。

(二)校内专家评估(10月16日—11月20日)

校级评估以专业为评估单位, 教学督导中心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对从全校2021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的5%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业综合评价和教师指导情况综合评价。(具体抽调名单另行通知)。

(三)评估结论及反馈

校内教学督导组将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教学督导中心将向各学院反馈校内专家意见,各学院应认真听取校内专家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地整改。

七、几点要求

(一)各学院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应真实、全面;

(二)各环节的工作进度安排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各学院在自评中,应对照学校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结论及校内专家反馈意见,认真总结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改善情况,仔细查找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各学院应于10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和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与质量分析报告(以专业为单位)。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一份,并装袋。

2.管理过程材料

(1)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2020届、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3)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

(4)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

(5)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结果及其整改与分析材料;

(6)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

(7)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及过程的相关材料;

(8)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9)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上述材料要求全部提供纸质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袋提交。

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

(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

(4)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表;

(5)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6)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纸质版)

上述材料要求全部提供纸质版材料,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袋提交。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等材料。(具体论文名单目录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教学督导中心联系(行政楼117,电话:62976806)。

教学科研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