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来源:   点击量:

教字〔2022〕67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及时总结我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现决定针对2019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校内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通过验收,落实项目预期目标,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对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查找差距和不足,以完善下一步一流专业项目建设工作的规划与设想,为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做好准备。

二、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我校2019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会计学。

三、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主要分为学院自查验收和学校检查验收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自查验收。

项目所在学院提交验收报告前,须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自查验收可对照建设信息采集表及项目建设实际开展情况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

(二)学校检查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据此提出专业建设下一步的改进意见。本次校内验收不对专业建设提出结论性评定,评审意见只作为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指导。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项目所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于11月7日15: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报告》(见附件)。

2.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609661872@qq.com。

联系人:董蕊      联系电话:029—62976678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