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56号
各处(室)、分院(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发现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教学科研处联合教师发展中心于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第10-11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授课教师(含专职及兼职教师)。
二、观摩课课表
日期 |
时间 |
课程名称 |
主讲教师 |
教室 |
讲授内容 |
10月30日(第10周) |
周二3-4节 |
社会保障概论 |
刘艳 |
2201 |
医疗社会保障 |
10月31日(第10周) |
周三1-2节 |
中级财务会计 |
杨双双 |
1319 |
借款费用 |
10月31日(第10周) |
周三5-6节 |
宏观经济学 |
胡佳 |
1209 |
总供给-总需求模型 |
11月1日(第10周) |
周四7-8节 |
SQL数据库设计 |
周瑞 |
3503 |
数据查询 |
11月2日(第10周) |
周五1-2节 |
高等数学 |
路铁牛 |
2408 |
导数的定义 |
11月7日(第11周) |
周三1-2节 |
网络传播概论 |
薛倩 |
1305 |
网络传播的效果 |
可根据观摩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鼓励跨专业观摩。
三、观摩要求
1.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请听课教师提前10分钟进教室签到,请勿中途离场。
3.请听课教师自行打印《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见附件),观摩结束后,填写完整,现场回收存档。
4.鉴于存在个别教师时间冲突的情况,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并签到,其余教师请按照安排听课。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代课教师参加听课、交流。提倡教师跨学院、跨教研室观摩听课。
附件: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学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