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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   点击量: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共计聘请了10名专家组成两个专家组(每组5人),分别对我校税收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资格进行了评审,拟同意通过以上两个专业申报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的申请。

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同意税收学专业申报新增经济学学士学位授权,同意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申报新增理学学士学位授权,现将以上两个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申报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一、公示对象

税收学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申报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授权申报表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联系人:杨婷

联系方式:029—62976682

邮箱地址:xcxzjxkyc@126.com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